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石嘴山:违法食品加工企业将上“黑名单”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黑名单”的管理期限根据违法严重程度分为1年、3年、5年和永久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频次

  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市质监局制定出台了《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

  该制度对“黑名单”企业的查处范围、管理程序和监管措施三个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如果存在“未经许可擅自违法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十四种违法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的管理期限根据违法严重程度分为1年、3年、5年和永久。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除依程序在相关媒体曝光外,还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由辖区质监局采取增加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频次,同时向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进行通报,实行多项监管措施。

  该制度的出台,为我市建立质量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和质量安全倒逼机制,督促企业全面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对规范质监部门依法依规公开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引导消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讯员 何颂宁)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南郑县药监局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集中整治
下一篇文章:大同工商十大举措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