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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奎屯市47家餐饮企业戴“紧箍咒”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亚心网讯(记者李琼 通讯员杨万生报道)为预防和解决奎屯市餐饮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3月15日,奎屯市47家餐饮服务单位与奎屯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约束餐饮服务企业。

    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要求,餐饮企业以任何形式扣押劳动者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奎屯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兆刚说,奎屯市餐饮服务行业劳动关系总体不错,但部分方面存在欠缺,比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很多餐饮企业以口头协议代替劳动合同。一些餐饮企业为节约成本,故意逃避缴纳保险,并以“员工流动性大,危险程度不高,员工不愿意参保”等借口作为挡箭牌。

    餐饮业存在持证上岗率低,部分企业不愿花时间和资金进行技能培训。由于餐饮行业招工比较困难,为留住员工,一些餐饮行业通过扣押劳动者证件或收取押金等方式限制员工辞职。

    此次签订餐饮行业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旨在解决餐饮行业存在的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目标责任书要求,餐饮企业应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餐饮企业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应分期分批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如果企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奎屯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该餐饮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对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责任书要求,餐饮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将劳动合同未交付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企业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隐瞒工资总额的,劳动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部分经营者迫于政策压力给劳动者办了保险,但更改员工名册,导致员工人数“缩水”。对于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的,将按照《劳动保障检查条例》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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