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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购销食物添加剂实行实名制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商报讯 昨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针对媒体最近报道海口市场存在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该委要求进一步加强海口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海口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生产原料和配料的审查;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

    同时,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制度,不得采购(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药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做好添加剂使用情况的公示,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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