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瘦肉精”整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薛城区采取“四个强化”措施,着力开展“瘦肉精”整治“回头看”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区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瘦肉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制定了《薛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薛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应急预案》,为专项整治 “回头看”活动提供了保障。
二是强化检疫监管。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按照检疫规程实施产地检疫,严格查验养殖档案及监管记录,防止疫病传播。在屠宰检疫环节,严把动物入厂关、屠宰检疫关、产品出厂关,对病害动物产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加大屠宰加工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标准,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严格执行派驻监管制度,安排专职执法人员驻厂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管,严把动物入厂、屠宰、出厂关口,坚决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入厂,坚决杜绝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厂,维护畜产品卫生安全。
三是强化流通监管。进一步发挥省政府批复设立的京台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职能,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程序加强对过往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查证验物、消毒灭源等有关工作,严防动物疫病及病害动物产品的传播。凡发现物证不符、产品包装标识不清、运载工具不符合规定要求等现象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四是强化专项整治。保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今年1月份对全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了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35家,养殖场(户)200多家;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印发并张贴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使用公告》1500多份,共向全区养殖户发放《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3000份,和全区200多家养殖场(户)签订了《养殖环节产品质量承诺书》,和7家生猪屠宰场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严格检测,确保安全。为加强“瘦肉精”检测,区畜牧局分别购买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快速检测试纸2000条,对全区200多家养殖场(户)进行了动物尿液抽样检查,共抽查育肥猪尿液500头份,育肥牛尿液70头份,严格按照试纸卡使用说明进行了现场检测,实行“瘦肉精”检测和检疫同步,出县境生猪、牛羊必须进行 “瘦肉精”快速检测,确保无误后方可出现境。通过检查薛城区未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褚福刚 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