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自制食品的生产日期无从考证、各个超市对同类食品标注的保质期却不一样、糕点区的糕点没有配料表、过期食品退市后不知去向、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更是无从知晓……这是西宁市乃至全省超市的自制食品存在的共性问题。3月9日,记者从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宁市消费者协会召开的西宁地区流通企业“共筑食品安全”研讨会上了解到,这些问题将被逐一解决。
●超市自制食品存在监管盲点
当日,西宁市工商局和西宁市消协召集省城王府井百货超市、西宁国芳综超佳豪店、华联超市汇通店等十余家大型超市、品牌乳制品经销商及重点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据通报,目前西宁市绝大部分超市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首先是生产日期无从考证,如包子、酱牛肉等熟食,超市工作人员通常是在称重后,往塑料袋上打上一个当天的日期,食品究竟是哪天生产的却不得而知;其次是保质期难以保证,同类食品各个超市标注的保质期却不一样,比如豆腐,有的超市的保质期是当天,而有的则是两天或三天;第三是食品配料遭遇“雪藏”,比如糕点区的糕点没有配料表,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更是没有任何标注;此外,大部分超市存在超时限销售凉菜、卤肉等现象。
对工商部门通报的问题,在场的超市代表都表示属实。“在长期检查过程中我发现,大部分超市都会把快到保质期的乳制品、食品放在货架最前面,而刚生产的食品则放在货架后面。知道其中原因的消费者会拿货架后面的,不知道的就会买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当西宁市工商局副局长屠德平说到这里时,在座的超市负责人都低下了头,纷纷表示,将建立健全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市制度,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成立食品安全检查小组,保障食品安全。
●首次提出“服务安全”
“食品安全”是个许多人都很熟悉的字眼,但你听说过“服务安全”吗?在这里,“服务安全”是西宁市专门针对超市的食品导购员提出的。
据西宁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杨成刚介绍,通过多次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超市食品导购员在向消费者推销食品时经常存在虚假宣传、过分宣传等行为。当日,杨成刚讲述了一个曾经处理过的案例。省城某大型超市的导购在向一名消费者推销玉米面馒头时称,超市所销售玉米面馒头是百分之百的玉米面制作。消费者相信了导购的话,购买了这家超市的玉米面馒头。但由于这位消费者患有糖尿病,食用超市的玉米面馒头后病情加重。原来,这家超市所售玉米面馒头中百分之八十的原料是白面,只有百分之二十是玉米面,而导购员并没有按照真实情况推销馒头,导致纠纷产生。对杨成刚讲述的案例,在场的超市负责人表示,一定要加强对商场导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在超市自制食品的标签上标注食品配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超市里自制食品很多,再负责任的超市也难保100%的质量,遇到问题是难免的,但关键是如何有效控制和监管。这是超市、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的共同责任。”当日,一位超市业内人士这样说,除了监管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外,超市更应加强自律,特别是要严把承包户入店关。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好保留购物小票,发现质量问题后向超市投诉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