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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用“地沟油”加工食品或罚十万(2)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新闻背景】

  全市99%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餐厨垃圾是“地沟油”的原料。根据深圳市城管、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深圳宾馆、酒楼、食堂等大小餐馆约有68000多家,餐厨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日均产生量约为1800吨,其中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地沟油、老火油和潲水油)约为150吨。

  2010年6月,深圳首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南山区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的腾浪再生资源发展公司内建成并投产运行。但不到一年,这唯一一家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却因回收难题,日处理量仅能维持在20吨。这也意味着,全市每天99%的餐厨垃圾去向不明。

  而与此情况截然相反的是,全市各区绝大多数餐饮店的泔水、潲水等餐厨垃圾都被自称为“养猪户”的私人或公司以每月100元包月或每桶六七元左右的价格收走,真正用途却无人知晓。

  对此,市城管局昨日坦言,根据深圳2007年出台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的收运单位收运并签订清运合同。但由于大部制改革后,深圳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行政许可事项这一核心制度被取消,导致此后确实难以有效组织有资质的合法企业进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也无法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源头执法。

  也同样是因为大部制改革,各部门合并或重组。原定的各部门职责界定变得不够清晰,存在职责交叉,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而各部门管理的“抓手”也没充分发挥作用。“比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卫生等部门在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办理《营业执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或对其进行年审时,都没将其作为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有效手段加以利用。”市法制办方面解释。

  此外,处罚力度不够大,没有足够的威慑作用也成为此前办法成为一纸空文的重要因素。“鉴于这些原因,我们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借鉴德国、日本及我国西宁、苏州、宁波等城市做法,重点完善市场运营和政策保障,以令办法今后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市城管局说。

  【他山之石】

  德国:

  每桶泔水都有“身份证”

  德国的每一桶泔水都有张“身份证”,从产出、回收到利用都严格记录在案。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很快就能查明。事实上,德国在上世纪70年代也出现过地沟油横行的情况。随后,德国餐馆被要求必须与政府签订“泔水回收合同”。分离出来的油由政府特批的公司统一回收,这些公司许多都是上市企业。回收来的废油,制成生物柴油、有机肥料等。

  英国:

  专设废油垃圾桶

  英国大部分住宅集中区,都设有一个蓝色的大型废油收集桶。居民可以将使用过的废油用玻璃瓶收集起来,统一倒在这个桶里。目前英国对于餐饮行业废油的处理有三个程序:将废油倒入政府免费发放的容器中;再由政府认可的公司负责收集;最终将这些油加工成可利用的生物柴油等产品。

  【记者观察】

  解“地沟油”难题还有三道坎

  深圳全市每天99%的餐厨垃圾去向不明,对于这一现状,此前主管部门给出的最主要的问题症结便是“大部制改革之后,深圳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行政许可事项这一核心制度被取消”这一事实。如今正在公示的《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否就意味着餐厨垃圾的收集今后将顺利,又或者“地沟油”将不再出现于餐桌呢?

  笔者认为,“修订办法”并非就可高枕无忧,一劳永逸。事实上,很多真正的难题才刚刚开始。

  首先,在公开征求意见和修改之后,该办法即将于下月底正式出台,时间仅一个多月。然而目前全市有资质有授权进行餐厨垃圾回收的企业只有一家,而已知的深圳宾馆、酒楼、食堂等大小餐馆约有68000多家,这无疑是极为悬殊的比例。因此如果该办法是一出台就实施的话,场面肯定混乱或让办法一实施又陷入“空文”的困境,毕竟法不责众心理很容易出现。所以,是否应设置“缓冲期”值得考虑。

  其次,虽然内部人士已透露将想餐饮企业收取“处理费”,但对收纳餐厨垃圾的收集桶等细节并未有提及。在记者采访中,南山实验学校(该校是目前已与指定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合作合同的单位之一)负责后勤的一位罗先生曾坦言,第一年是该企业免费提供装运餐厨垃圾的收集桶。但从第二年开始,收集桶损坏都是由学校支付桶钱。那么,一些小型餐饮店是否能接受这一额外成本?收集桶的是否有统一购置标准?由谁来支付费用等均需要主管部门细化。

  再者,一方面目前的绝大部分餐饮企业都是将餐厨垃圾卖给私人,并大多认为有利可图。另一方面,记者调查也发现这些“私人”实际很多背后都有一个利益群,甚至收购餐厨垃圾时还有势力范围的划分。因此办法实施后,执法如果不严,或会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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