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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局发十条倡议 明确临近保质期食品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记者 俞佳 张钰芸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经过充分的意见征求,工商部门已指导本市农工商等20家超市总部建立完善了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经营的制度,并于昨日发出食品管理的十条倡议,其中就明确了临界食品“临界点”。

  昨日起,农工商、世纪联华、沃尔玛等超市、大卖场店堂显著位置都已张贴这份《倡议书》。

  《倡议书》首次在本市范围内明确了临界食品的“临界点”问题:所售食品分别按照1年以上、半年以上不足1年、90天以上不足半年、30天以上不足90天、16天以上不足30天、3天以上少于15天等不同保质期,对应按照或者不低于期满之日前45天、20天、15天、10天、5天、2天期限,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要求。

  另外,倡议书内容还包括: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 (柜);正常食品与临界食品捆绑销售或作为赠品时,通过加贴标签等方式提示或告知;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出库销售做到先进先出;每天检查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 (柜)内食品,及时清点做好记录;严格执行超过保质期食品销毁和销毁监督制度等。

  针对上海市工商局提出的倡议,昨天下午,家乐福相关人士表示,超市将在本周内开始执行新的细则:所有的临界食品都会在保质期到期的至少前一天下架,不再销售,第二天就会过期的牛奶等食品不会再出现在货架上。

  乐购超市也表示,会全力避免销售过期食品,对于临期食品的处理,超市也早有方案。根据乐购的企业标准,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国产食品在到期日的2天及以内不能销售,保质期在15天的则在到期日的3天及以内不可售,以此类推。乐购表示,针对新的细则,他们将在本周内成立内部小组,结合细则和超市原本施行的规范,建立新的临期食品处理规范,在若干家超市中进行试点,然后全面推广。

  记者在联华超市看到,对于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超市会特别贴上醒目的黄色标签并打折销售。例如一盒茄汁咕咾肉的半成品就被贴上标签,并以原价的2折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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