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薛城区食安委加强责任监管,狠抓措施落实,组织区畜牧局深化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区未发现生猪及猪肉产品含有“瘦肉精”。
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调度与协调,制定了《薛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薛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应急预案》。
强化检疫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在产地检疫环节,按照检疫规程实施产地检疫,严格查验养殖档案及监管记录,防止疫病传播。在屠宰检疫环节,严把动物入厂关、屠宰检疫关、产品出厂关。二是加大屠宰加工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标准,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严格执行派驻监管制度,安排专职执法人员驻厂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管,严把动物入厂、屠宰、出厂关口,坚决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入厂,坚决杜绝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厂,维护畜产品卫生安全。
强化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发挥省政府批复设立的京台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职能,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程序加强对过往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凡发现物证不符、产品包装标识不清、运载工具不符合规定要求等现象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全区共购买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快速检测试纸2000条,12月份对全区200多家养殖场(户)进行了动物尿液抽样检查,共抽查育肥猪尿液500头份,育肥牛尿液70头份,实行“瘦肉精”检测和检疫同步,出县境生猪、牛羊必须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确保无误后方可出现境。
强化畜产品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大了对质量安全方面有关的宣传力度,印发并张贴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使用公告》1500多份,教育养殖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积极利用镇村两级动物防疫体系,开展入村进户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向全区养殖户发放《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3000份,和全区200多家养殖场(户)签订了《养殖环节产品质量承诺书》,和7家生猪屠宰场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强化“瘦肉精”专项整治。12月份对全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共对全区35家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200多家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吴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