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临近,为了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春节“年夜饭”吃得放心,杜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早准备,采取“五项”措施对辖区内承办 “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准入制度,即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四星级”示范餐饮单位方可承办“年夜饭”。
二、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申报制度,即凡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必须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
三、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公示制度,即凡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即春节期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人员分四组对辖区内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每两天巡回检查一次。重点检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情况、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台帐登记、食品储存、操作间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冷荤凉菜食品的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等环节进行严查。重点强调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接待团体预定年夜饭超过5桌以上的餐饮单位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同时确保留样量和留样时间。
五、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即每天就餐人数、桌数、菜品、消费者有无投诉等信息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报告。(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