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18日专电(记者王秋凤)记者1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2011年12月中旬起到2012年10月,广西将开展为期近一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对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问题猪肉”流入百姓餐桌。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11年12月中旬起到2012年10月,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旦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方案》还提出,广西将重点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的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购进使用病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肉类制品。
对问题食品的监督,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因此,《方案》提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大力宣传鲜肉及肉制品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安全消费能力,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