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银川12月13日消息 记者12月12日从银川市物价局获悉,为了让蔬菜直销店真正地体现便民和惠民,起到降低流通费用、平抑市场物价的作用,银川市出台直销店价格监管办法。该办法要求各蔬菜直销店所经营蔬菜的销售价格要低于同一时段、同一区域周边农贸市场和超市(超市促销价除外)同品种、同等质量蔬菜零售价格20%(含20%)以上。
银川市物价局局长昝世英介绍说,新出台的《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蔬菜价格监管办法》要求:蔬菜直销连锁经营企业必须面向社区,实行采购、配送、标识、销售、定价“五统一”管理,建立商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并要求直销店每日向物价部门上报菜价。此外,新的监管办法要求直销店主要经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蔬菜,品种数量不得少于27个。需要调整品种的,应报市物价局、商务局备案。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各蔬菜直销店必须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此外,新规定要求各社区蔬菜直销店蔬菜售价必须明码实价,统一使用标准计量器具。昝世英说,市民可监督直销店的菜价,如发现直销店有哄抬物价、恶意涨价等违规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记者 崔万明)
(稿件摘自 宁夏新闻网-新消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