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银川出台蔬菜直销店价格监管办法平抑物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广网银川12月13日消息 记者12月12日从银川市物价局获悉,为了让蔬菜直销店真正地体现便民和惠民,起到降低流通费用、平抑市场物价的作用,银川市出台直销店价格监管办法。该办法要求各蔬菜直销店所经营蔬菜的销售价格要低于同一时段、同一区域周边农贸市场和超市(超市促销价除外)同品种、同等质量蔬菜零售价格20%(含20%)以上。

  银川市物价局局长昝世英介绍说,新出台的《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蔬菜价格监管办法》要求:蔬菜直销连锁经营企业必须面向社区,实行采购、配送、标识、销售、定价“五统一”管理,建立商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并要求直销店每日向物价部门上报菜价。此外,新的监管办法要求直销店主要经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蔬菜,品种数量不得少于27个。需要调整品种的,应报市物价局、商务局备案。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各蔬菜直销店必须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此外,新规定要求各社区蔬菜直销店蔬菜售价必须明码实价,统一使用标准计量器具。昝世英说,市民可监督直销店的菜价,如发现直销店有哄抬物价、恶意涨价等违规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记者 崔万明)

  (稿件摘自 宁夏新闻网-新消息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新蔡县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下一篇文章:乌鲁木齐查处一违法加工场所 收缴32吨动物内脏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