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食品安全靠举报,有关部门睡大觉?
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撑台脚(男女老少大事小事)

  广州市近期将出台9个食品安全管理配套文件。今后,市民成功举报食品安全隐患、违法行为,有望获得罚没收入总额的4%-5%的奖励,上不封顶。一般性查证属实但没有罚没款项的举报,也设立500元保底奖励。

  文件尚未出台,就赢来几多赞许。@卖百事的米老鼠说,“力度够大,让伪劣产品无从遁形。”“好办法,以后说不定可以靠这个炒炒更,赚点外快!”@鱼我所羊也的话表明“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周斌甚至觉得可以成立专门的举报公司。@普罗旺斯的小木木认为如果能落到实处,且举报程序简化,举报人利益不受侵害,那这个办法可以全国效仿。

  大家更关心的是好办法如何落到实处。@边缘好人008提出了具体问题,“事是好事,但是有几点疑虑。一、谁来监督,并确保举报人顺利拿到奖励。二有何措施保证举报人人身安全和信息保密。三、‘成功举报’定义模糊。是在确认举报信息属实后,就认定为‘成功举报’?还是要对问题企业进行处罚以后,才可算作‘成功举报’?若为后者,可能举报人很难得到所谓奖励。”

  @信友-官方微博同样认为,“奖励机制略显不足,不够明确,金额也有待提高。”

  “是不是要设定一些措施来处罚举报虚假信息以及恶意举报的行为?”@海錌的担心不无道理。对此,@ Stillchi建议对陷害他人的人予以重罚。“不能让好人失去做好事的动力,更不能让坏人有做坏事的任何机会。”

  “是好事,但车辆违章和食品安全举报本不是该政府做的吗?看着我们举报完,拿着本该是我们的钱去奖励我们”@不食零食会死星人的质疑引来共鸣,“花了纳税人的钱做工资,等纳税人找事情给你们干?”@痛苦术士同样发问。而在@ Priscilla25看来,这是政府不作为而转移视线的所为,是本末倒置。

  “要人举报证明时已有人受害!为什么不从食品安全的源头入手呢?我觉得这个政策只不过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默默的兽兽觉得政府应从源头抓起。@ sam m i_liya认为相关部门能不能真正惩治才是关键。“如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作为,单靠奖励举报有用吗?”@灏源轩一语中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有机食品认证乱象迭出 认证机构自身成监管盲区
下一篇文章:不合格产品经营户立即清退 长沙县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