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酒类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一、确立组织领导,迅速采取行动
该局首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餐饮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局实际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强化采购管理,增加违法成本
着重检查酒类产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提供供货商的资质材料以及产品的进货凭证,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严防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以及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对于少数餐饮单位使用外购白酒炮制药酒,不能提供原料酒的相关信息材料,监督人员当场予以指出,对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或者采购、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三、增加检查次数,加强对酒类产品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流向的监管
该局采取拉网式、追踪式检查,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附近的餐饮单位更是不断增加频次,坚决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销售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等给不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四、加大抽检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的范围和频次,对酒类产品的甲醇、酒精度、游离二氧化硫、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色素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宣传,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
该局,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餐饮服务单位了解识别假酒常识,增强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自觉性,并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臧旭 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