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一次性承办5桌以上农村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1、申请上报。承办农村宴席5桌以上的餐饮单位提前3天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并填写申报表。
2、登记备案。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申报表必须注明承办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宴席日期、宴席人数、厨师姓名及其资质情况等基本信息。
3、 监督指导。监管人员将对承办农村宴席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尤其重点对食品留样进行检查,要求其在冷藏条件下留样48小时,每种样品不低于100克。
4、 紧急处理。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宴席承办者应在组织救治的同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控制现场,要积极组织人员摸清参加宴席的所有人员的健康状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治、调查、采样、取证工作。
此项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宴席监管,为确保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