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第三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分析。2011年第三季度,广西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共133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77%;已解决1293件,解决率为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在受理的投诉中,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罚没款1.4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共计6754人(次);收到消费者赠送的表扬信和锦旗共6件。
一 、 商品质量问题
2011年第三季度,广西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问题共850件,占投诉总量的63.77%,与去年同比下降了29.68%。
1、通信类产品质量问题投诉位居第一。第三季度,全区共受理通信类商品质量问题投诉127件,占质量问题投诉的14.94%,与去年同比下降了45.26%。
2、服装鞋帽类质量问题投诉位居第二。第三季度,全区共受理服装鞋帽类商品质量问题投诉101件,占质量问题投诉的11.88%,与去年同比下降了39.16%。
3、食品质量问题投诉居第三。第三季度,全区共受理食品质量问题投诉69件,占质量问题投诉的8.12%,与去年同比增加了9.52%。
4、电视机质量问题投诉居第四。第三季度,全区共受理电视机质量问题投诉42件,占质量问题投诉的4.94%,与去年同比增加了55.56%。
5、其他商品类质量问题投诉居第五。第三季度,全区共受理其他商品类质量问题投诉28件,占质量问题投诉的3.29%,与去年同比下降了72.55%。
二、服务行业中的突出问题
第三季度,全区共受理通信企业服务投诉51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0.9%,与去年同比下降了53.21%。主要问题表现为:宽带网速不稳定,出现上不了网或网速慢,售后维修服务时间长等,引起消费者不满。
三、汽车消费投诉
第三季度,全区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29件,占家用机械类投诉的29.9%,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2.12。主要的问题:内在质量差,发动机、变速箱和空调等主要部件在约定质保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售后服务质量差。
四、人格尊严投诉
第三季度,全区共受理人格尊严投诉7件,与去年同比增加了250%。消费者至上,顾客是上帝已广泛宣传。但在日常的消费中,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仍有发生。(李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