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23日消息(记者陈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段时间,关于超市食品安全的问题真不少。沃尔玛贩售“假绿色猪肉”,思念水饺含有致病细菌。这次,北京华联精品超市又爆出“瘦肉馅添加染色剂”——日落黄。那么,在生肉中添加日落黄,符合规定吗?日落黄,对人体有没有伤害?
瘦肉馅惊现“日落黄”,超市称系员工自行添加
前天下午,北京市民胡先生在华联精品超市三里屯店,买了一盒包装好的瘦肉馅,回家后精心烹制的丸子汤却让他大吃一惊。
胡先生:我们去买肉,看起来也没有什么不正常,外面包着一个保鲜膜,也没什么不正常,结果回家做丸子汤时,整锅汤以及丸子都变成红色了。
超市方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肉里面添加了一种叫做“日落黄”的添加剂,而“日落黄”是超市员工带进商场,添加进去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日落黄”,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会不会接触到这种添加剂?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博士解释说:
范志红:日落黄,是我们国家许可用的,也是绝大多数国家许可用的食品合成色素,他的用途还是挺多的,比如甜食、饮料、糖果,在这些颜色比较漂亮的食品里面,如果它是黄色的,就有可能含有这种色素。我们国家就允许两种黄色素,一个是日落黄,一个是柠檬黄。
“日落黄”的使用范围
记者从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查到:“日落黄”的使用范围,限于调制炼乳、冷冻饮品、西瓜酱罐头、糕点、果冻等食品,并且每种食品都有相应的最大使用量。比如说:每公斤的果冻内,日落黄的最大使用量为0.025克。在这份规定中,记者并没有发现,生、鲜肉制品允许添加“日落黄”。
范志红博士认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既不能超过范围,也不能超过一定量的限制。
范志红:食品添加剂,加到食品里不能乱加,它有两个要求,第一不能超过范围,许可你加在哪些食品里,你就能加,标准里没有说能加的,你就不能加,另外,会有一个量的限制,超过规定的限制也是违法的。所以,日落黄加在汽水里,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加在肉馅里,标准里如果没有,那至少在现场看来还是不合规定的。
超市提出“假一罚十”,消费者拒绝
目前,北京华联超市给胡先生的初步赔偿是“假一罚十”,但胡先生拒绝接受。面对类似的食品安全事件,弱小的消费者到底该如何维权?难道只能忍气吞声,听商家一面之词吗?
10块钱的肉馅,罚10倍也才100块钱。胡先生说,不是不能接受的问题,只是今后对于超市的信赖感,大打折扣。
胡先生:我倒不是说我不能接受,他不赔我也能接受,因为没几个钱。但是我认为这种行为不太好,就敢这样给你加东西,而且加这种染料很容易就会发现的。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个超市还是一个很高档的超市,那你说,我以后去哪里买东西呢?
律师:商家违法成本太低
找上门来的消费者,赔10倍,也才100多块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单个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商家违法付出的成本太低。
邱宝昌:我认为,食品安全法里面有规定的,食品生产者生产不合格产品,或者食品销售者明知道不合格食品销售,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要进行货款的10倍进行赔偿。这里面你发现的10倍,可能就是一件,10块钱也就100块钱,他可能卖了1000份,10000份,找他的人可能很少,小票的问题,其他的问题。所以他违法的成本很低,而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危害又很大。
如何避免违规经营者对不确定群体消费者的伤害?邱宝昌律师建议,公益诉讼,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邱宝昌:违法的经营者可能损害的不特定群体成千上万。真正能够维权的可能很少,从民事角度上来讲,如果让每一个消费者都去打官司,考虑到证据问题,诉讼成本问题,可能不去诉讼了,但是他确实受到了伤害,受到了消费欺诈,他们往往维权不能。所以要建立一个组织,能够代表不特定消费者,行政部门查处到你的销售是100万,如果是双倍赔偿,行政处罚不算,你要拿出200万。如果是10倍赔偿,你要拿出1000万。这里就需要一个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者公益组织代表不确定群体提起诉讼,让违法的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
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就在我们节目刚刚播出的时候,北京华联超市副总经理安连英(音)给中国之声记者陈亮打来电话,表示华联超市正在调查染色剂事件,详细情况我们马上来连线陈亮。
记者:刚才安副总经理刚刚给记者打来电话,然后对此事做出了一个回应,说是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区工商局高度重视此事,今天第一时间已经赶到了现场进行调查,调查人员刚刚离开现场,行政部门也取走了相关的样品正在进行检验调查,在结果出来以前不方便告知。他整个回应当中主要透露两个信息点,第一个他初步认定这一起添加染色剂的行为是公司个人员工的行为。第二个就是说,这个染色剂主要的成份一是个叫大红的,而刚才我们节目当中也提到了日落黄,日落黄是大红重要的组成部分,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员工要把染色剂带到超市,为什么员工还要给肉馅里加染色剂,华联超市还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