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天津建社区食堂满足居家养老需求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等老年群体就餐、配餐、送餐服务需求,该市民政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意见》,提出今年将在市内六区及滨海新区实现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50%社区,经核准的社区食堂,政府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意见》指出,天津市老年人助餐服务主要是通过社区食堂实现,根据社区食堂功能、规模与服务能力不同,分为示范型、综合型、单一型社区食堂。其中,对新建的示范型社区食堂,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贴;对改建的,给予不超过18万元资金补贴;对原餐饮单位挂牌的,给予不超过16万元资金补贴。对新建的综合型社区食堂,给予10万元资金补贴;对改建的,给予8万元资金补贴;对原餐饮单位挂牌的,给予6万元资金补贴。对新建的单一型社区食堂,给予6万元资金补贴;对改建的,给予4万元资金补贴;对原餐饮单位挂牌的,给予3万元资金补贴。
  《意见》还明确设立社区食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申请办法:由本市依法成立的组织设立,并经食品卫生部门依法批准,在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区域内,做到用餐场所及环境无障碍。设置必要的膳食加工配制、外送、用餐设备,必要的管理、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同时能够提供符合老年人软、烂、营养等用餐特点,价格相对低廉等。申请社区食堂项目,须向所在街、乡(镇)提出申请,由街、乡(镇)进行初审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核。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酸奶赶超纯奶成为奶市老大
下一篇文章:全球茶行业领衔人杭州同台论道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