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城镇销售猪肉将全部定点屠宰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0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9个月的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五方面任务:一是以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区域,深入整治违规屠宰生猪行为。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严厉打击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以及冒用或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检验,严厉打击出场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等行为。四是以各类经营猪肉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五是以肉制品加工专业村、肉类加工小作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私宰肉品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从宰前、宰中、宰后等各个环节入手,集中力量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及犯罪团伙,大力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到2012年7月底,实现地级以上城市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到2012年底,努力实现城镇销售或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通知强调,各地要根据国务院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瘦肉精”专项整治及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工作。要建立打击私屠滥宰部门协作机制,商务、公安、农业、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打击私屠滥宰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链条。

  2012年6月六部门将对各地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目标进行实地督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河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获补贴
下一篇文章:穗拟立法监管“地沟油”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