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保健食品监管法规不完善、基层保健食品经营市场不规范等情况,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探索监管机制,全力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保健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审批。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审批,严格审核申报资料,开展现场验收检查,申报单位必须取得卫生条件审核证明才能向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确实把好市场准入第一关。
二是实行保健食品经营台账及票据管理制度。借鉴药品购销台账和票据管理方法,全县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均建立保健食品购进验收台账记录本,每次采购保健食品必须做到票、帐、货一致,购进票据按月集中装订保存,确保质量有源可溯。
三是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管理机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在经营场所公开质量承诺,承诺不参与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不销售过期变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不违规或扩大宣传保健食品功用,保健食品必须专区专柜管理,并张贴“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警示语;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档案,做到一店一卡,日常检查记录归入诚信档案,实行诚信等级分类监管。
四是建立健全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制度,规定对辖区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专营店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通过药品GSP认证的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品经营企业每年至少现场检查1次,违反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被查处的企业年度增加1次现场检查,每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詹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