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构筑“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近日,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区内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乡镇、行政村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500名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构筑了人人关心、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新防线。
为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每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衡水市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聘书》,并出台了《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监督员的六项职责和五项权利。六项职责包括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要求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培训,并报告工作情况;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积极收集所在行政区域内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情况反映、投诉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并协助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自觉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五项权利包括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了解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服务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问题和举报;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建议,及时了解对举报的案件处理情况;应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特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有权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工作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