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名牌巧克力、胀袋漏水的果冻、霉变的辣条等假劣食品,虽已在城市难觅踪迹,却在农村沉渣泛起。“新华视点”记者在山东省潍坊、莱芜等地发现,一些“问题食品”专供农村市场。(8月19日新华网)
农民收入不高固然是导致“问题食品”专供农村的原因之一,但这种怪象无疑折射了商家见利忘义和监管缺失的双重尴尬。
“城里有城里的货,农村有农村的货”的潜台词就是:“城里有城里的监管力度,农村有农村的监管力度”。诚然,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城市里的食品安全问题相当敏感,遂转而将黑手伸向农村地区。但要看到,正是因为较之城市已形成相对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农村地区还存在大量“监管盲区”,才让无良厂商纷纷“上山下乡”。而监管部门所谓“人手不足”、“检测费高”等“苦衷”,不过是推诿责任的“习惯性借口”。没有哪部法律法规说农村食品安全一时“管不过来”,就可以先放它一马,以后条件成熟了再说。当务之急,各路监管部门要沉下身去,查处“问题食品”,严惩不法商家。
从长计议,还需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基层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安全列入各级官员的政绩考核。二是建立监管问责制度,将监管与奖惩挂钩,无论在哪里发现“问题食品”都一视同仁,以倒逼其均衡城乡监管力量,进而改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无力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