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工业用火碱等50种可能被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将实行实名购销制度。昨日,记者从省经信委了解到,我省严禁生产企业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非食用物质,以防止非食用物质流入食品加工领域。
“用手拿了一个牛百叶,手还疼了。”在跟随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记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手疼的原因是,不法分子使用工业用火碱泡制毛肚、牛百叶等食品,而工业用火碱腐蚀性较大。据介绍,用火碱泡制后,毛肚等就会变软、变白,品相更好。但工业用火碱是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
针对类似非食用物质被滥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中的情况,省经信委有关人士表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必须严防非食用物质加入食品,要把严管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而整治食品非法添加,则须追根溯源。要重点打击化工产品、药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违规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生产企业和地下 “窝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源头治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省经信委要求,各市经(信)委要对照下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开展相关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将有关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的宣传材料和警示材料,印制张贴至本地区范围内与相关产品有关的每一家生产企业。同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监管。所有相关生产企业必须在其生产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产品的标签和包装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志,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非食用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