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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举报非法从事地沟油活动有奖励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12日专电(记者李云平)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从事地沟油活动的打击力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举报非法收集、加工、销售地沟油的举报者予以奖励。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规定:对举报“非法收集”地沟油的人员及车辆,一经查实,环保部门对举报人奖励500元;凡举报“非法加工”地沟油黑窝点,一经查实,环保部门对举报人奖励5000元;凡举报“非法销售”地沟油,一经查实,环保部门对举报人奖励5000元。

  据介绍,地沟油是废弃食用油脂的一种,经过深加工后生产出的脂肪酸可应用于橡胶、塑料、日化等行业中。但是,地沟油中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苯类成分和高度氧化产生的黄曲霉素,可使人和动物患上多种癌症。非法制售地沟油最高可罚款3万元,地沟油进入食品流通领域,最高可罚款5万元,情节严重者可入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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