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讯 千龙网北京8月5日讯 近日,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单独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西城工商分局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德胜工商所对辖区乳制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指导、检查,切实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保障首都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安全。
根据“通知”内容,工商所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经营项目的,在申请者依法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按照条件审核,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申请并核准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标注“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对申请并核准经营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外的乳制品的,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标注“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涉及个体登记,依据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项目,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予以标注,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核准的事项,不做任何更改,进行相关经营范围登记。
此外,工商所还加强辖区乳制品经营单位监管,做好行政提示和检查督导。从8月1日开始,德胜工商所集中执法力量对辖区经营乳制品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进行检查,完善监管档案。检查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行政提示,对于还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将依法进行查处,不断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管,引导和监督乳制品经营者不断提高自律水平,切实对消费者负责。(阡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