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统一部署,5月9-15日全区工商系统统一行动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整治,5月9日,广西岑溪市工商局早上8:30全系统执法人员集中局机关召开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动员会,决定利用一周时间,集中执法力量,领导带队,五个小组,局所联动,分片包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亮剑,不留死角的开展拉网式检查,目前出动了执法人员190人次,检查登记食品经营户623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户7户,收缴过期、三无、变质食品86公斤。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主体资格。专门制定《集中整治方案》,专门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局长任总指挥,其他各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其余执法人员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每一名执法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摸底排查,对其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
二是集中执法力量,拉网式检查。坚决有力、有效地对所有食品经营者进行集中全面检查,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严惩非法添加行为。严格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做到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建立经营主体档案。强化抽样检验,特别要针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捣毁销售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
三是明确检查重点 ,确保整治成效。查处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查明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健康证明,对无照经营者,依法取缔,严厉查处;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任何食品经营者都不得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查处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的情况,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如实记录购进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食品添加剂的来源渠道合法,去向明确,实现可追溯。
四是锁定重点区域 ,狠抓检查落实。强化对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商场、超市内主食厨房、蛋糕坊(房)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要经常性排查,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惩处。
五是严格市场巡查,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市场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对照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名单》进行认真排查,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中。对全市2432多户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照违法行为的次数、严重程度的不同分为A、B、C、D四级,针对不同级别的食品经营者进行不同频次的巡查。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培训,使食品经营者进一步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应履行的食品安全责任、义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经营者的自律和管理水平,走访行政村、市场、社区,目前发放了市食安委统一印制的公告等各类资料623份,对全市登记在册的流通环节2400多户食品经营户,实现户户宣传到位,对所有食品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警示其滥用食品添加剂是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通过岑溪电视台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共同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七是全面巡查与重点查看齐头并进。各执法组对本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是否有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行集中全面排查,检查经营户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超经营范围,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和验货制度等,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行为;重点对集贸市场、农村食品经营户、流动食品摊贩、前店后厂经营户、食品小作坊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展开检查,检查经营户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复合食品添加剂是否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识,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通用名称以及含量是否完整、清楚、明显等。
八是投诉举报与严查重处共筑“防火墙”。 发挥12315消费投诉网络机制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群众一旦购买或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及时投诉、举报的良好氛围;工商部门加大打击违法力度,一旦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有销售非法添加物、食品违法添加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将从重处罚并予以曝光,坚决杜绝制售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黎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