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人人争当文明使者 家家倡导诚信经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人人争当文明使者 家家倡导诚信经营

薛城药监分局组织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为配合全区“创城”工作开展,在全区126家零售药店中营造“人人争当文明使者,家家倡导诚信经营”的氛围,引导和激励药品经营企业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创城”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薛城药监分局组织开展了“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薛城药监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标准和时间要求,按照“主体合格、行为规范、诚信文明、形象良好”的总体要求,引导、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对照标准自我规范、文明服务、积极申报。在此基础上,区药监分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在“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和因经营假劣药品、违法发布经营广告药品、租赁柜台经营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的前提下,组织专人对申报药店进行百分制现场审核验收,然后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标准的达标药店在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公示,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大张旗鼓的命名、表彰、挂牌。此举将对全区药品经营企业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张光连)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5月1起,没有卫生许可证可罚3万
下一篇文章:宿迁市宿豫区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安全承诺制度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