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贸委下达2011年度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指导性生产计划。我市55家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中,22家生猪基地计划年出栏商品猪30万头,11家蛋禽基地计划年上市蛋品1290万公斤,22家蔬菜基地计划年上市蔬菜10.595万吨。
“被列入全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的企业,至少要完成省经贸委下达的年度任务,实际上还会生产更多。”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经贸委对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对每个基地都下达了指导性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和产品销售,确保基地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同时,明确规定生猪、蛋禽基地使用的饲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含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饲料;生猪基地要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蔬菜基地要加强农药管理,严禁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此外,省经贸委还发布了《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新规,提高了对副食品基地的要求,如省级副食品基地提供的年产品总量应占全省城镇需求总量的比例由原来的5%左右提升到10%以上,如果产品在一年内2次被检出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将被取消省级副食品基地资格。(记者曾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