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福建22家省级生猪基地计划年出栏商品猪30万头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省经贸委下达2011年度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指导性生产计划。我市55家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中,22家生猪基地计划年出栏商品猪30万头,11家蛋禽基地计划年上市蛋品1290万公斤,22家蔬菜基地计划年上市蔬菜10.595万吨。

  “被列入全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的企业,至少要完成省经贸委下达的年度任务,实际上还会生产更多。”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经贸委对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对每个基地都下达了指导性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和产品销售,确保基地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同时,明确规定生猪、蛋禽基地使用的饲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含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饲料;生猪基地要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蔬菜基地要加强农药管理,严禁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此外,省经贸委还发布了《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新规,提高了对副食品基地的要求,如省级副食品基地提供的年产品总量应占全省城镇需求总量的比例由原来的5%左右提升到10%以上,如果产品在一年内2次被检出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将被取消省级副食品基地资格。(记者曾聪虹)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河北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周抽检 7行为将吃黄牌
下一篇文章:泗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有关食品药品犯罪行为的规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