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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周抽检 7行为将吃黄牌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王丽)河北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对辖区大中型超市及乳制品批发企业经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周进行抽检,超过三个月没有抽检的,将被“黄牌”警告。日前,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黄牌”警告制度》,明确要做好食品抽样检验,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制度,食品抽检开展不力等7种行为将给予“黄牌”警告。

   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周抽检一次

  省工商局要求我省各级工商部门要重点做好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各级要由专人负责,依法做好抽检及后处理工作,始终把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样检验工作作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对辖区大中型超市及乳制品批发企业经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周进行抽检;对小超市、食杂店和零售企业经销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

  7种行为将被“黄牌”警告

  据悉,省工商局将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制度,食品抽检开展不力等7种行为将吃“黄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黄牌”警告制度》规定给予“黄牌”警告的7种行为包括: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视不够;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开展不力;食品流通许可发放不规范;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的;对消费者实名举报、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食品违法案件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食品违法案件线索未及时调查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对应当立案查处的食品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对其他食品安全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涉嫌犯罪的食品违法案件当事人,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以及应当由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食品违法案件,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具体来说,市、县(市、区)局一个季度没有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半年没有开展其他食品抽检的;一年内其他食品抽检不足10个批次的;抽检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挪作他用的行为等,都会吃到“黄牌”。

   吃两张“黄牌”责任人将被免职

  据介绍,一年内第一次被“黄牌”警告的市、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向上一级工商局写出书面检查并报省局备案。两次被“黄牌”警告的免去该局主要负责同志、主管领导和监管机构负责人的职务。

  连续三年内辖区被“黄牌”警告的县、区超过30%的,该市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将被责令引咎辞职。情节较严重构成违法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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