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2025年3月16日 星期日农历 2月17日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餐饮服务单位 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20日    关注度:1041     【字体: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我市今年第一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我市餐饮服务单位推行“设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关工作,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按要求指定专人作为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履行职责。

  目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登记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培训后,将发挥食品安全把关人、餐饮服务单位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沟通作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市区近60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共130多人,现场签订“江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作出包括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等在内的六项承诺。

  会议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认真做好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工作;要做到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切实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吕胜根 高飞)

来源: 江门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您看到此文章时的感受:已有 0 人表态!

0%
高兴
高兴

0%
同意
同意

0%
好文
好文

0%
关注
关注

0%
新奇
新奇

0%
流汗
流汗

0%
愤怒
愤怒

0%
惊讶
惊讶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州食盐销售恢复正常 多数超市表示可退货
下一篇文章:甘肃今年将解决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