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沙田工商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0〕205号)文件精神,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桂管理区分局沙田工商所积极行动,全面贯彻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精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全区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和《全区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宣传方案》,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监督印刷企业严格遵守商标印制管理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提高印制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商标印制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自律和自我防范。

二是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内容、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产品,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巡查力度,加大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予以重点查处,适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发挥典型警示作用。严格加强注册商标标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注册商标标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要依法保护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标志等特殊标志以及官方标志专用权。

三是切实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查处重大涉外商标侵权案件,形成严厉打击对外出口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国际形象,优化投资环境。

五是加强对互联网上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追根溯源,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依法予以取缔。

六是切实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一是加强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体系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权利人和群众举报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违法案件。二是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提倡和引导诚信经营、公竞争。三是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支持建立商标维权机制,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质量安全,防止侵犯注册商标法专用权商品流入市场。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七是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普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知识。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动员群众,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自觉抵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截至目前,沙田工商所出动执法人次16次,检查经营户36户次,检查各类市场5个次,未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刘广源 陈晓涛)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西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下一篇文章:平桂工商开展奶粉检查行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