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厅下发了新修订的《河北省卫生城市标准》,对省级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市容环境、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等10个方面的创建标准做出明确规定。《标准》还要求:省级卫生城市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不低于80%。
在健康教育方面,《标准》要求:城、郊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各级医院的门诊部及住院部大厅设有健康教育专栏,病区设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板块,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有医护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的记录,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5%以上。
在市容环境方面,《标准》要求: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不低于95%。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城区清扫保洁率达100%,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广场和商业活动区等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在食品安全方面,《标准》要求: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城区近三年无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发帽,佩戴健康体检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