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4日从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为确保内蒙古2011年春节前后食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自治区质监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加大食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把食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质监部门春节前的首要任务。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质监部门要从规范节日生产秩序、净化节日生产环境、保障食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的角度出发,把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白酒、糕点、糖果、儿童食品、饮料等节日热销食品,以及烟花爆竹、羊绒针织品、内衣、纸巾纸、卫生纸等节日热销消费品作为监管重点,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生产条件、原料把关、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等为主要内容,深入食品和消费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大检查。坚决依法查处卫生条件恶劣、滥用食品添加剂、存在严重质量隐患、不符合许可条件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加工单位。对涉嫌质量违法的,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查封和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违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等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网格化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加大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同时,确保12365投诉举报电话和3255611区局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无阻,随时受理和解决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努力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规范有序的生产环境和质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内蒙古新闻网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