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械专项行动
来源:SFDA网站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据SFDA网站讯 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
    一是全面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销售药品行为,对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进行全面清理。发现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进行药品交易的,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移交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关闭。
    二是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切实加强对门户网站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的监测,重点监测搜索引擎,着重监测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痛风、性功能障碍等疑难杂症信息以及销售未经审批药品的行为,追踪监测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投诉举报反映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
    三是依法查处网上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行为。对监测发现的未经审批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境内外网站,由各市州报省局统一处理;对发布违规药品信息、违规销售药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将责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违法发布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涉案产品,将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针对在主流互联网搜索引擎中接入的提供假药信息、销售假药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联合侦查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确保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是认真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工作。对药品委托生产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凡是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委托”的药品生产行为,依法按生产销售假药严肃查处;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包装、标签规定的行为,责令纠正并依法查处;对假冒名优品牌药品等侵犯商标权等行为的,及时移送商标管理机关处理;对未经批准注册的假冒药品的产品,依法按照生产销售假药坚决查处。此外,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非法添加药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六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面向公众宣传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与购药警示公告,对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进行曝光,提醒消费者正确进行网上购药,以防受骗上当。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现场教市民鉴别商品真伪
下一篇文章:沈城市场暂未发现农药超标蔬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