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江苏省宿迁市欲打造千亿元级食品产业集群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为把食品产业打造为宿迁市的千亿元级产业集群之一,宿迁市已研究制定了更加优惠、更加灵活、更具吸引力的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大型知名食品企业落户宿迁。

    日前,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江苏省商务厅、宿迁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宿迁)食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举行。

    江苏省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说,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以建设现代化食品产业园为目标,先后引进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食品企业。如今,宿迁食品产业园已成为国家级食品产业园。

    依托优势发展食品产业

    缪瑞林介绍说,宿迁是生态城市、农业大市,而食品产业对农业带动力强、税收贡献率高,具有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特点,符合宿迁的市情特色。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也确立食品产业作为开发区特色产业的战略地位,利用优越的环境资源,按照特色化、专业化的要求,专门成立食品产业招商局进行专业招商,加快培育引领产业发展的特色经济板块。

    为了加快食品产业的发展,宿迁经济开发区加快了招商引资的步伐。让开发区工作人员感到自豪的是,他们用了5年的时间,使娃哈哈到开发区投资建厂。

    宿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经济开发区主任王守兵回忆说,当初开发区与娃哈哈接洽时,不少人担心娃哈哈这样的全国饮料行业龙头企业不可能到宿迁来安家。

    经过反复沟通,娃哈哈真的来了。2005年,宿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在正式成立。经过5年的发展,宿迁娃哈哈公司已经拥有了8条生产线,成为除杭州总部以外娃哈哈最大的生产基地。2009年,宿迁娃哈哈上缴税收超过1.2亿元,成了宿迁经济开发区第一纳税企业。

    建设特色食品产业园区

    王守兵告诉记者,娃哈哈落户宿迁并取得成功,带来了很好的品牌示范效应,对宿迁食品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

    2009年,汇源、嘉士利和豪蓓特三大食品企业也落户经济开发区。其中,宿迁汇源总投资10亿元。目前,宿迁汇源两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无菌冷灌装生产线已经全面投产,每天下线的汇源饮料超过88万瓶。一期3条生产线全面投产后,年产饮料将达到15万吨,成为汇源集团华东地区最大的生产基地之一。今年11月,汇源又在宿迁投资20亿元,打造汇源国际食品城。

    缪瑞林表示,娃哈哈、汇源、蒙牛、嘉士利等一批知名品牌食品企业在宿迁已经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宿迁招商环境明显的“软实力”,为宿迁市打造国家级食品产业园注入了新的活力。

    如今,以洋河酒厂和青岛啤酒宿迁公司为代表的酿酒业,以娃哈哈饮料、汇源果汁、蒙牛乳业为代表的饮料业,以雨润肉制品和百事美特罐头为代表的食品加工业等已成为宿迁食品产业的中坚力量。2009年,宿迁规模以上食品企业378家,完成工业增加值5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72.8亿元,税收16.73亿元。

    今年年初,宿迁市提出要进一步确立食品产业特别突出的战略地位,瞄准千亿元级产业目标加快发展,全面对接沿海开发战略,做大做强酿酒业,全力打造“酒都宿迁”,培育和建设酿酒业产业集群;做精做细饮料业和食品加工业,延伸农产品产业链,着力建设国内知名的食品及饮料加工基地。

    缪瑞林表示,宿迁将继续实施独特而优惠的投资政策,鼓励和发展大型食品生产项目,重点招引国内外品牌食品企业落户投资,全力打造食品生产、产品研发、仓储物流、食品贸易等协调发展的特色食品产业园区,努力形成以名牌产品为主导、大型骨干企业为支撑、上下游产业配套、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发展格局。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香港有望在明年成为世界最大葡萄酒拍卖中心
下一篇文章:湖北白云边开展“消防日”活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