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通报八月份食品安全检查情况
8月份,由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食药监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商务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我市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检查,8家问题企业和商户受到处罚。
献县柳高官果品厂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蜜枣受处罚。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厂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蜜枣,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5000元罚款。
沧州沧龙食品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生产条件受处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改变生产条件,致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并处以5000元罚款。
任丘市顺丰粮油店销售不合格食用油受处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散装食用油不合格,依法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以1700元罚款。
任丘市福升副食饮料批发站购进食品未按规定查验有关证件受处罚。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站经营食品未按规定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2000元罚款。
青县新兴镇邢家码头村邢金发经营私屠滥宰肉受处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邢家码头村邢金发擅自经营私屠滥宰猪肉,当场予以全部没收,并处以4000元罚款。
河间市行别营乡大汗村刘准生经营私屠滥宰猪肉受处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大汗村刘准生擅自经营私屠滥宰猪肉,当场予以全部没收,并处以1000元罚款。
任丘市源平海鲜生态城使用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受处罚。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源平海鲜生态城使用的美味源冰花酸梅酱5瓶,速发蛋糕油1桶,均超过保质期限,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任丘市小伯纳幼儿园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受处罚。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小伯纳幼儿园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擅自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依法停业整顿,并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