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海底捞低调试验火锅送外卖 实现准点送达很困难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9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与在店里吃时一样的是,在海底捞的外卖服务中,甚至可以有服务员为你抻面条。

  “变态式服务”是消费者给予一家火锅店服务水准的最高评价。现在这家火锅店又把这种“变态”精神注入到它开始尝试的外卖业务,并因为挑战了人们的想象力而迅速成为热点话题。这就是海底捞推出的“HI捞送”业务。菜品、底料、蘸料、电磁炉、围裙、餐布都会送货到家,甚至会有一个服务员上门专程为你抻面条。海底捞将为此付出高昂的配送和人员成本,并冒着不能按时送达的信誉风险。但这家火锅店似乎相信,这样的创新值得一试。

  服务员和锅一起进门

  很多人知道海底捞可以叫外卖是通过“开心网”和新浪微博,海底捞信奉口碑价值,至今拒绝广告,但这并不妨碍其“特色服务”的高速传播。一位网友在网上图文并茂地描述海底捞外卖后引来的一片惊呼声,“火锅也可以送外卖!”

  海底捞外卖设定最低消费为208元。如果消费者不需要店里提供炊具、餐具,另收19元菜品外送费;需要提供炊具的,外送费为29元,并支付300元押金;如果需要专人服务,比如在现场抻面条,则要收99元。海底捞还推出了野炊外送,500元起送,五环以外至30公里以内150元送餐费,30公里以外每公里收费3元。

  食客选择外卖其实费用更高,但也有不少人跃跃欲试。“省事又节约时间。当然,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好奇。”打算尝试海底捞外卖的于小姐告诉记者,一方面,火锅外卖闻所未闻,另一方面,她和同事们一直认为海底捞的优势不是菜的口味而是服务,他们想体验一下这种新鲜的上门服务。

  海底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HI捞送”业务还处在试验阶段,每天订单量不小,“如果要预订的话,最好提前一天”。如果运行得好,他们会增加配送点,甚至设立类似于必胜客宅急送的专门业务,并向其他城市推广。

  实现准点送达很困难

  不过,在推出外卖业务以后,海底捞也听到了来自顾客久违的抱怨声。

  几乎每家海底捞在饭点都人声鼎沸,不过在海底捞等位并不无聊,免费的水果、饮料、零食敞开供应,还有扑克牌、跳棋、电脑、免费美甲供大家打发时间。有网友形容海底捞“打了一个喷嚏,服务员就能上碗姜汤”的服务简直让人“肉麻”。

  然而,走出店门,更多的客观因素影响着消费者的感受。海底捞宣称五环内1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送到。但事实证明,这个承诺兑现起来相当困难。“我们提前6个小时下单,结果还是晚了1个半小时。”一位消费者在网上抱怨。因外卖晚到,海底捞往往不得不免去外送费用。

  对于海底捞的同行而言,成本的难以控制是谨慎对待外卖业务的重要原因。“派出一辆车、服务员、司机,来回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成本显然不是99元的外卖服务费能回收的。”一位餐饮业人士表示。

  海底捞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卖还是划算的,因为减少了房租和管理费用。但是他也承认,如果要保持高满意度,还需要更大规模的投入。

  能否成功还需观察

  业界对于海底捞的创新仍在观望。

  到家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海底捞曾经与他们洽谈合作,这家前身为丽华快餐的公司在北京推出了餐饮外卖服务项目“到家美食会”,集中外包了大量餐厅的外卖。“但是我们没有接这个活。”这位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火锅店外卖的是半成品而非成品,由于要考虑配套炊具等问题,不好操作,成本也会更高;另一方面,“同样的食材,在超市也能买到”,相较其他餐饮可能会缺少吸引力。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商业研究所所长赖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底捞推出外卖业务是一种探索,由于海底捞火锅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很高,往前再走一步就可以实现火锅可携带,有外卖的能力。现有店铺可以给标准化配送以支持,而用大量的劳动力替换开店成本,将大大扩大海底捞的市场规模。不过,这种外卖模式能否成功,还需要实践的检验和更多时间观察。晨报记者 刘映花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走进实验室 市民目睹质量检测
下一篇文章:大红袍系列茶遭游资热炒 西安市场未见暴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