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盐城400多家餐饮单位签责任状 共防食物中毒事故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中新网盐城8月26日电(于从文 唐铮)为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以及其他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今年8月份,江苏盐城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400余家餐饮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这是盐城首次大规模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责任书。
 

  盐城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餐饮单位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票据、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对于来源不明的一次性塑料餐盒、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食用油脂进行严格杜绝,餐饮单位一律严禁食用。另外,凡大型活动接待、100人以上集体聚餐要对每餐次供应的食品做好留样,并标明日期餐次,在冰箱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餐饮单位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患及其他食品安全事件,将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金华市将统一采购奶粉确保含乳产品安全
下一篇文章:河北2015年粮食产能要达350亿公斤 比去年增59亿公斤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