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湖南省沅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沅江漉湖水域虾蟹鱼死亡事故调查进行通报。
通报称,沅江市政府在综合和充分听取了湖南省水利厅、环保厅、畜牧水产局等专家调查、专业检验机构检测结果,对此次漉湖事故水体污染和虾蟹鱼类死亡原因进行了科学论证认为:此次沅江市漉湖水域虾蟹鱼死亡事故经济损失为400余万元。造成此事故的水体污染源主要是芦苇洲多年沉积的大量腐植质浸水发酵漫洲后,由洪水带入水体所致。再加上洞庭湖一内湖大通湖垸内大量积水外排,带入大量的磷、氮肥料,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促进了藻类的迅速生长,加剧水体污染。同时,也不排除洞庭湖污染整治之前,工业企业所排废物在该区域沉积后,受洪水冲起对水体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通报还对此次事故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一是芦苇洲多年沉积的大量腐植质浸水发酵后,由洪水带入水体,发生厌氧反应,产生大量的沼气、硫化物、亚硝酸盐和游离氨等对虾蟹鱼类有毒害作用的化学物质,使水体恶化;同时,由于大量悬浮物进入水体,减少了光照,使水中藻类大量死亡,从而加剧了水质恶化,导致虾蟹鱼类死亡。二是气侯影响。6月湖区天气变化无常,温差变化大,气压普遍偏低,使水中溶解氧减少,加剧了水质恶化。三是6月底是虾蟹处于换壳脱壳期,对水质要求极高,对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非常敏感,正常情况下无水质问题死亡率都在20%左右,而由洪水引起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更加剧了虾蟹类死亡。四是湖中构建了大量多层次的高围渔网,阻碍了水体的有效流动,抑制了污染物的扩散,减缓了水体自净速度,增加了该区域虾蟹鱼类的死亡数量。
沅江市政府表示,他们对此次事故高度重视,按照“民生优先”的原则,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对本次渔业事故中造成损失的养殖户给予适当救助。同时,对天然渔业资源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在每年的人工增殖放流中,加大政府投入,增放鱼苗入湖,确保洞庭湖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并依法处理非法渔事,依法对河道进行清障,确保河道畅通。
此前有报道误称:此次死鱼事件损失高达2千万,49万亩水面遭遇造纸企业工业废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