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唐县工商局对辖区一拒绝缴纳加盟费的连锁企业进行处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开办连锁经营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加盟费用,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加盟连锁资格。
日前,一家名为“大胖涮锅”的连锁企业在行唐工商的帮助下,有效地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份,行唐县工商局接到“大胖涮锅”中南区域管理人员的举报,称行唐县某涮锅城已经从去年开始不再按照大胖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要求进货,并不再缴纳加盟费。按照公司要求,不接受公司统一管理或不缴纳加盟费用,公司将有权取消其加盟连锁资格。然而,行唐县该涮锅城不守约定,仍在使用其“大胖涮锅”的注册商标标识。
行唐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企业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最终决定责令该涮锅城立即停止使用“大胖涮锅”的注册商标标识,并给予相应处罚。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协助下,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大胖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中南区域总经理赵先生一行专门给行唐县工商局送去了锦旗。
据行唐县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连锁加盟经营企业由连锁企业统一管理、统一门面、统一服装、统一原料、统一配方,同时,应该每年或者按照约定时间定期向连锁企业缴纳加盟费。然而,一些经营者打起了加盟连锁经营的算盘。初期加盟后,基本按照连锁企业的要求运作,而在经营一段时期以后,以种种原因不缴纳加盟费,不再接受连锁企业的统一管理。如今,这已成为连锁方式经营企业遇到的一种新问题。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加盟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严格依法依规行事,否则,就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