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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将获奖励 兰州按期公布食品药品“红、黑”名单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我市将启动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尽快出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立奖励专项奖金,专款专用。”这是10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会上获悉的。会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并对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市长俞敬东参加会议。

    全市查处违规行为363起

    自9月11日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来,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活动。商务部门开展放心肉进社区巡展活动,组织酒类执法人员对市区重点酒品零售店进行突击检查,全市工商系统对月饼、儿童食品和膨化食品进行抽样检测,食药部门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涉及的全市230家单位的9种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此外,粮食、卫生、质监、城市执法、农牧等多个部门也结合“双节”消费特点,分别对婚宴饭店、粮油市场、大中专院校食堂、托幼机构、豆制品、早餐摊点进行检查、规范。

    据了解,在一个月的整治过程中,我市各县区、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1900多人次,检查单位16200多家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63起,印发宣传资料16万余份,有力地规范了全市生产经营秩序。

    按期公布“红、黑”名单

    在本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监管部门将对监管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实施分类监管。结合实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制定“红名单”、“黑名单”和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的评定标准与办法并实施。今年11月份、明年3月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分两批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授予“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称号,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各部门列入的“黑名单”企业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将出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按市政府的要求设立奖励专项资金。据悉,市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讨论稿)已经形成,本周内有望公布。

    学校食堂年底前要“亮牌”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年底前,逐步对全市重点餐饮单位,包括学校食堂统一设置“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规定统一的公示内容和要求,并定期更换动态信息,保证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放心用餐。

    同时,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还将推广榆中县“一专三员”的模式,即乡街食品药品监管专干、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义务信息员、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记者 陈 玮 通讯员 杜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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