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记者袁秦)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哪些空白地带?如何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准备制定有地方特色的《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今日起,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公众征集建议。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这部法规将在年底前确定立法重点,明年11月送人大常委会初审。为了让公众更积极地参与,相关部门列出了13个主要问题,大体分为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和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两大方面。
食品游摊谁来管?13个问题想听你的意见
1如何强化和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
2目前,各级政府统一协调领导食品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完善?
3如何强化和细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目前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模式存在哪些空白地带?早摊夜市、前店后厂、农贸市场及食品超市现场制售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游摊等应由哪些部门具体监管?
4如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层级监督机制?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对其相关部门、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
5如何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有无必要在乡镇一级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6如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如:人员编制、执法装备、监管经费、检测能力等。
7如何建立顺畅、统一的食品安全事件报送和信息发布机制?如何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应急预案的协调统一?
8如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如: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公众举报投诉及奖励机制等。
9现行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哪些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应当纳入《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
10对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实施有效监管,需要补充和完善哪些监管措施和技术规范?
11如何加强对小作坊、小餐馆、小摊点、小食品店和小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政策引导,促进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2如何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如何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现有《食品添加剂目录》所列品种能否适用社会发展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如:亚硝酸盐是否具有技术上的必要性和使用上的安全性。
13关于食品安全的其他建议。
院士看法:安全食品靠生产 而不是检测
昨晚,记者连线中国工程院陈君石院士,为重庆食品安全立法支招。
游摊小贩的食品安全——规划集中才能管理
陈君石说,对街头零散的小餐馆、小游摊的管理,最好的办法就是相对集中。全市应该有个统一的规划,如在城市中可设立一些地区,集中摆设大排档,逐步将游摊散户集中到一起,规范化经营。否则无法监控。
食品安全的真空地带——实施责任追溯制度
对于监管的真空地带,陈君石说,只要食品安全是分段化管理,这个空白就始终存在,无法消除,食品监督无缝对接只能是一句口号。保证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最好办法就是全程管理,实施责任追溯制度。
乡镇建食品安全机构——行政成本太高
对于在农村乡镇设立食品安全机构,陈君石说,这不太现实。农村乡镇的面积太广,设立这一级机构要支付更大的行政成本。对农村的食品监督,最好的办法是宣传教育。只要将这一工作落实下去,就有起色。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一阶段性的矛盾问题就会自动消失。
对于食品添加剂——没证据就不能说有问题
对于食品添加剂目录,陈君石说,只要没有科学证据说明目录里某种添加剂有问题,按标准使用都是安全的,公众没有必要过分怀疑,也不存在过时的问题。对于亚硝酸盐,也没有必要提出质疑。老百姓都喜欢它使用在肉类上的红颜色,为何不好。
各环节有效监管——安全食品靠生产
陈君石说,我国有两亿多农户分散生产肉、蛋、奶、粮食、蔬菜、水果等,没有形成规模,也没有规范。陈君石说,食品安全的根本出路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陈君石说,安全食品一定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更不是靠检测出来的。
信息公开机制——要学会“风险交流”
陈君石院士研究建立的食品安全“风险框架体系”,《食品安全法》在立法时全部“消化”吸收。“苏丹红红心鸭蛋”事件被公众持续关注6周,就在于没有一个部门出来讲话。而“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几次召开及时的新闻发布会,恐慌很快消失。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需政府与民众充分交流信息,正确引导民众。
特派北京记者 聂飞
市民建议和意见须在8月31日前提交
市民对上述立法基本内容和主要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可以于2009年8月31日前向重庆市卫生局或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或提交。
途径有:1.邮寄。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法监处(邮政编码:401147);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支路2号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400042)。2.电话反映。联系电话:重庆市卫生局:67706599,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8811342。3.电子邮箱。重庆市卫生局:guangyan7676@163.com,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fgc@cqda.gov.cn。4.通过各区县卫生局或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