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广州市质监局局长梁嘉炽接受媒体采访,首次对“辐照食品”问题作出回应,称如果食品或原料经过辐照,都必须在标签上标识。据悉,质监局已向辖区内企业重申辐照食品要标注,并准备将辐照食品监管列入相对日常的监管项目中。
梁嘉炽表示,国家对辐照食品有相关标准,辐照量要控制在一定的标准内,如果超出标准就属违法违规。他强调,按照规定如果食品或原料经过辐照,必须在标签上要标识。“关键是不能超标。作为质监部门,一个是检查它的标识,是否标注;第二是提高技术检测的能力。”但对于现阶段辐照食品的范围到底有多广,还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目前无法确定。
市质监局市质监的食品处处长李红兵则表示,一般人听到辐射有点害怕,“其实这是很成熟的杀菌技术,从目前的科技水平看,对人体不会有很大的影响,这是国际通行的杀菌方式,而且有很好的穿透力。”比较多使用辐照技术的,有方便面的菜干、辛辣料,比如说辣椒粉等。
他指出,从广州市质监局目前调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的辐照都在原材料阶段完成,有少数企业对此情况是清楚知道的。一般情况下,好的原材料不需要经过辐照,只有原材料在细菌比较多、不好控制的情况下才会用到辐照。“从企业的角度,有这方面的困惑,标签是长期印好的,如果长期的印上有辐照,对企业来讲接受不了;如果一小部分有辐照,标出来不好解决。”另一方面则是检测,“辐照本身的检测有一定的难度,是否经过辐照,几十万元的设备能够检测出来,但要检测出经过多长时间、多少剂量的辐照,投入非常高,要给企业一定的准备时间。”
此外,李红兵还表示,市质监局已向市内所有相关企业重申,经过辐照就必须要标注。对于标注不规范的,应该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处罚。该局还准备把对辐照食品的监管项目变成相对日常的监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