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检验检疫局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质量和安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强化四项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强化使用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工作。对陕西省所有出口食品企业进行了摸底,全面开展使用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工作,截至3月底,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统一在陕西检验检疫局进行了申请备案。严格核查添加工序及用途、使用剂量,进口国、地区标准等各项备案内容,在核查合格后,给予登记备案。
强化使用食品添加剂申报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施行申报制度的要求,督促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填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品牌、生产企业、用途、用量等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检疫局进行了申报。
强化持续整治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食品监管,强化对出口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加大对进出口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控力度,严格检验把关。同时,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推进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监管,做到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长期安全稳定。
强化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该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出口食品企业检查。成立了三个工作组,从3月下旬开始,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企业落实情况一一核查,检查企业关于添加剂的管理制度、使用记录及实际使用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同时,加强了平常督导检查,利用下企业积极开展宣传,使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自觉行动,确保出口食品安全。
在深入企业整治行动中,向企业明确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求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我国和进口国、地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在所生产的食品中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二是要求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添加剂卫生控制程序并有效执行;三是要求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特别是出口果汁生产企业使用的加工助剂从5月1日起,必须做好采购、保管、标识、使用和管理工作;四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发生变化时及时申报,所列食品添加剂均无复合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