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乐都县按照创建国家级食品示范县的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乐都县认真分析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农业、畜牧等部门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物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质监、工商部门采取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整治食品加工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对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假劣白酒、不达标食品及屠宰场、收购点加强监管,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对重点品种、区域、企业、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及旅游景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卫生部门积极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此外,乡镇一级建立“一会两站”食品安全维权监督站,村社一级组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主,村民小组长和农村党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在一线充分发挥作用,使食品监管覆盖全县乡村。(作者:马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