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四川省质监局发布灾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来源:四川质量报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5月20日,四川省质监局发布灾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该保障方案除特别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检测服务对在灾区开展食品安全服务工作外,还要求各市、州质监局立即深入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对因地震受损不能正常生产的企业要指导、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对检验能力受损的企业,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有条件的质监局应派出现场检测人员及调用现场检测设备,免费为企业提供服务,保证产品质量。

  保障方案要求,绵阳、德阳、阿坝、成都、广元等受灾地区质监部门,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食品集中区的食品监管。同时,灾区各级质监部门要重点检查糕点、饼干、罐头、方便面、瓶装水等救灾食品的名称、生产厂名、生产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等,对过期、未标生产日期、严重破损的以及发生霉变,有酸、馊、哈、臭等怪味的食品坚决不能向受灾居民发放;各级质监部门还要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库存产品进行清理,避免过期。

  此外,各质监局要尽快查明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产品的种类、产能、产品销售去向、质量控制手段等相关信息,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尽量在当地灾区进行销售或配送,尽量减少中转配送环节。对恢复生产的食品企业,当地质监部门应根据需要组织食品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驻厂监管,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特别要对现在灾区急需的米、面、饮用水、方便食品、肉制品、糕点等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密切关注,对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产品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东将出台食品级饮用水桶标准
下一篇文章:泰勒瓦连锁在西安白桦林居店开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