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健康提示 >> 大众保健 >> 女性保健 >> 浏览健康提示
孕妇爱吃辣 宝宝容易患病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辣椒含有辣椒素(为香美兰胺),吃进去后刺激舌尖、口腔粘膜、嘴里的神经末梢,通过大脑反射下来,促进唾液分泌,有利消化食物,并使人感到轻松兴奋,产生辣后的快感和美味,被认为是理想的调味品。同时也增加胃肠道消化液的分泌,由于消化液内含啡肽,不仅帮助食物的消化,而且加强胃肠道蠕动。
 

  因绝大多数辛辣食物属湿热性质,能促进血液循环,使气血运行更好,脏腑得到适当滋养和推动力,每100克辣椒维生素C含量高达198mg,维生素B2、胡罗卜素及钙、铁等矿特含量也很丰富,可以提高免疫功能,寒冷的冬天适当地吃辣可以促进体内胶原蛋白的合成,防止毛细血管破裂,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

  辣椒食物还能增加脑细胞的活性,延缓衰老,减慢退化。

  有人说,辣椒因含胡萝卜素能促进维生素A的形成,可以起保护皮肤及体内粘膜完整性的作用。因能刺激细胞间传达信息的基因,可预防癌症。由于其能抗低密度胆固醇(LDL)被氧化成有害的形态,所以可预防动脉硬化。

  虽然,辣椒有上述众多的益处,但是,不是人人皆宜吃辣椒,尤其过量服用有害,甚至可危及生命。

  下列11类人最好不要吃辣:

  1.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病人不宜吃辣椒,慢性气管炎、肺心病、肺结核病人也不例外。因辣椒素使循环血量剧增,心跳加快,心动过速,短期内大量服用,可致急性心力衰竭、心脏猝死,即使没发生意外,也可妨碍原有的心脑血管病及肺内病变的康复。

  2.患有慢性胃炎、胃溃疡、食管炎的病人,由于辣椒素的刺激,粘膜充血水肿、糜烂,胃肠蠕动剧增,而引起腹痛、腹泻等,亦影响消化功能的恢复。

  3.患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慢性胰腺炎的病人,由于辣椒素的刺激,引起胃酸分泌增加,胃酸多了可引起胆囊收缩,胆道口括约肌痉挛,造成胆汁排出困难,从而诱发胆囊炎、胆绞痛及胰腺炎。

  4.患有痔疮的病人,由于辣椒素的刺激,痔静脉充血水肿,可以加重痔疮,甚至形成肛门脓肿。另外辣椒又可加重便秘,使痔疮变重。 5.患红眼病、角膜炎的病人忌食辣椒,从中医角度讲易上火,而加重病情。

6.产妇、孕妇不宜食用辣椒,不仅可出现口舌生疮,大便干燥,也可因哺乳婴儿使之患病。

  7.肾病患者不宜食用辣椒,因辣椒素是通过肾脏排泄,有损肾实质细胞,严重可引起肾功能改变,甚至出现肾功能衰竭。

  8.甲亢患者不宜食用,因本身就心率快,食用后更加快心跳,病状更明显了。9.皮炎和一些皮肤病患者不宜食用,因食后常加重。

  10.瘦人不宜吃辣椒,因瘦人常有咽干、口苦、烦燥易怒,如果食用辣椒,不仅加重上述症状,而且易导致出血、过敏和炎症,严重时会发生疮痈感染等。

  11.正在服用中药治疗疾病的患者也在禁忌之列,因食用辣椒素会影响疗效。

  即使是正常人也不宜长期食用辣椒。据有关资料显示,在食管癌、胃癌患者中,长期食用辣椒的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综上所述,虽辣食美味,当适可而止。

  走出吃辣椒的三个误区:

  1.许多人认为辣椒开胃,不论什么菜都佐以辣椒。其实,过度吃辣,只会破坏神经末稍的感觉,久而久之,使胃肠粘膜损伤,引起慢性炎症,出现呕吐、痉挛、疼痛及腹泻等。

  2.所谓“辣椒减肥”,尚无科学依据。虽有报道:辣椒素可以促进神经传导物质和肾上腺素的分泌,肾上腺素通过发汗,燃烧脂肪,能起减肥作用,但至今尚无科学依据。辣椒能使皮肤发红、发热,起到加快局部代谢作用,这样效果无法持久,自然达不到减肥功效。

  3.吃辣可防癌,这种提法也不绝对正确。虽然辣椒中含有大量的抗氧化物质能杀致癌物质,但也找不到科学证据,相反,口腔癌的癌前病变前兆——口腔白斑,正是因为人群喜欢吃烫、辣食物而致,这从另外一个侧面告诫我们,吃辣要适可而止。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根据体质选择食物 精明女吃饭新技巧
下一篇文章:孕期猛吃补药祸及母子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