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健康提示 >> 大众保健 >> 女性保健 >> 浏览健康提示
冬季女性莫入六大保健误区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寒冬时节,气温低,湿度小,对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状况均有一定的影响。人体为了适应冷的气候,就会采取一定的防御和保护措施,但如果单凭经验和感觉,有些方法常常会陷入误区。

    误区一:舔嘴唇可保湿

    寒冷时空气干燥,人的嘴唇容易出现干裂,引起不
舒适、疼痛和出血。不少女性喜欢用舌头舔嘴唇,以为这样可以湿润和舒服一些,但结果却适得其反。因为唾液是由唾液腺分泌的,里面含有淀粉酶等物质,比较黏稠,舔在嘴唇上,就好像抹了一层糨糊。水分蒸发完了,嘴唇会更干燥,更容易起“皮”。如果嘴唇干燥不舒服,可以适当涂些不含色素及香味的润唇膏。

    误区二:穿衣越多越暖和

    寒冷时节,有的女性朋友穿得鼓鼓囊囊,以为穿得越多越暖和。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因为衣服的保暖程度与衣服内空气层的厚度有关系,当一件一件衣服穿上后,空气层厚度随之增加,保暖性也就随之增大。但当空气层总厚度超过15毫米时,衣服内空气对流明显加大,保暖性反而下降。从生理角度说,人如果穿衣过多过厚,会因热量大,致使皮肤血管扩张,从而增加了散热,反而降低了机体对外界温度变化的适应能力。

    误区三:受冻后先暖手脚

    许多女性朋友都有这样的体验,从寒风呼啸的室外进入室内,当时最想做的是将冻僵的手脚放到取暖器边烤。这样做虽然暂时感到舒服,但这一变化过程对手脚非常不利———日后很容易生冻疮。正确的方法是,在距取暖器不远的地方,将裸露的手脚互相搓擦,使手脚的温度自然回升,待皮肤表面变红时,再移到取暖器旁或放入热水中取暖。

    误区四:皮肤瘙痒用手抓

    天冷时,因空气干燥和洗浴次数少等原因,人们常常感到浑身发痒。此时,切不可用手抓搔,否则易抓破皮肤引起继发感染。一般防治皮肤瘙痒的方法是多饮水,多吃些新鲜蔬菜、水果,少吃酸辣等刺激性强的食物,还要勤洗澡,勤换内衣。瘙痒严重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扑尔敏、非那根等药物,也可涂些炉甘石洗剂或涂搽祛痒软膏治疗。

    误区五:戴口罩防感冒

    寒冬时节,有些女性外出常常戴着口罩,以为这样可以防寒防感冒。其实这样并不科学,因为人的鼻腔及整个呼吸道均覆盖有许多黏膜,黏膜下又有微血管。当鼻子吸进冷空气,经过弯弯曲曲的管道,进入肺部时,已接近体温。人体的这种生理功能能通过锻炼得到增强,从而提高耐寒能力。要是整天戴口罩,鼻腔及整个呼吸道的黏膜得不到锻炼,稍微受寒就更容易感冒。

    误区六:蒙头睡觉最舒服

    寒冷的夜晚,不少人喜欢用被子蒙头大睡。这样既不卫生,也未必舒服。蒙头而睡的时候,除了因氧气不足而造成呼吸困难、头昏脑胀外,从嘴里呼出的大量水汽也使被窝内的湿度急剧加大,被窝内良好的小气候迅速遭到破坏,全身肌肤都会变得不舒服。

    医疗气象专家研究发现,最舒适的被窝小气候要求有每秒0.2米的微气流。这么小的风速对人体近乎没有吹风感,调节起来比较困难。一般来说,只要睡眠时被子没有裹成“筒状”,被子与身体间有一定的空间,并且在肩以下垫被与盖被间留1~2处小小的缝隙,基本上就能达到令人体舒适的“微气流”标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想减肥不能犯的五个错误
下一篇文章:女性不得不看6个健康常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