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健康提示 >> 大众保健 >> 儿童保健 >> 浏览健康提示
适合宝宝需求的水果金字塔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7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合适的水果既能补充宝宝对营养元素与矿物质的需求,又能够避免产生大量的热量,造成宝宝肥胖。水果种类那么多,到底哪些是适合宝宝的水果呢?

  下面将介绍处在金字塔顶尖的几种水果。

  金字塔NO1:苹果、香蕉

  推荐指数:★★★★★

  苹果:品种多样,外形美观,营养丰富并具有保健功能,是宝宝各个时期的健康食品。由苹果制成的汁、泥、片、块都是宝宝时期良好的辅助食品。苹果内富含锌,锌是人体中许多重要酶的组成成分,是促进生长发育的重要元素,尤其是构成与记忆力息息相关的核酸及蛋白质不可缺少的元素,常常吃苹果可以增强记忆力,提高智力。3个月到4个月大的宝宝可以食用一些苹果泥、香蕉泥等“软水果”。

  香蕉:香蕉的钾含量很高,对心脏和肌肉功能都有益,同时香蕉可以辅助治疗便秘,对于保持宝宝消化道畅通很有好处。另外,研究还表明,食用香蕉还有助于宝宝提高记忆力,适合在餐前食用。可将香蕉碾碎成糊状,少量喂食宝宝。

  添加指南

  作为准备,给宝宝添加辅食之前,最好先给宝宝喝些蔬果汁,这样做,一方面补充了宝宝体内必需的水分和维生素,另一方面经常提供不同种类的果汁,也可以丰富宝宝的味觉。

  苹果、香蕉泥的做法:

  原料:苹果(香蕉),凉开水

  做法:将苹果(香蕉)洗净、去皮,然后用刮子或匙慢慢刮成泥状,即可喂食;或将苹果洗净、去皮,切成黄豆大小的碎丁,加入适量凉开水,上笼蒸20~30分钟,待稍凉后即可喂食。

  宝宝吃苹果可补充钙、磷等人体微量元素,预防佝偻病,还具有健脾胃、补气血的功效,对宝宝的缺铁性贫血有较好的防治作用,对脾虚、消化不良的宝宝也较为适宜。 金字塔NO2:哈密瓜、番茄

  推荐指数:★★★★☆

  哈密瓜:不但风味佳,而且富有营养。据分析,哈密瓜的干物质中,含有4.6%~15.8%的糖分,纤维素2.6%~6.7%,还有苹果酸、果胶物质、维生素A、B、C,尼克酸以及钙、磷、铁等元素。其中铁的含量比鸡肉多两三倍,比牛奶高17倍。因哈密瓜与苹果泥、香蕉相比,其果肉要稍微硬点,所以在宝宝牙齿稍微成形时候可以用勺挖少许哈密瓜瓤喂食宝宝。但切记不可多食。因为哈密瓜容易上火。谨记,列干热性体质的宝宝慎食。

  番茄:番茄因色泽鲜艳外形喜人,并且有清热生津、养阴凉血、健胃消食、凉血平肝、清热解毒之功效,在些地方甚至有“维C之王”的美称,而且价格一般都比较低廉,所以很多妈妈常常用番茄代替别的水果给宝宝喂食。在宝宝想伸手抓东西乱咬乱吃的时候,番茄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添加指南

  5~7个月的宝宝乳牙开始萌出,为了让宝宝的牙齿获得一定锻炼,应该让他啃啃稍微有点“硬度”的东西。不要老是吃软绵绵的东西了。5个月大的宝宝即可吃稍微成形的果泥。7个月大的宝宝很多水果都可以食用,但些容易上火的水果则应少吃,如龙眼、荔枝、橘子等。

  小粒果泥的做法:

  先将水果洗净,然后用小匙碾成小粒状。最好随吃随碾,以免氧化变色,同时也避免由于放置时间过长带来的果泥污染。

  大红灯笼的做法:

  原料:番茄数个,开水

  做法:把番茄洗净,然后放入开水中泡3~5分钟,开水去皮,放凉。

  帮宝宝洗净小手,将食物放置在不易碎的容器里,任由宝宝抓食,因为番茄果肉柔软,口感酸甜,相信很多宝宝会喜欢上这道“大红灯笼”。

[1] [2]  下一页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宝宝睡眠质量不好有原因
下一篇文章:如何从舌头看宝宝健康状况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