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健康提示 >> 大众保健 >> 儿童保健 >> 浏览健康提示
你的母乳喂养观念升级了吗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11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快捷的信息交流方式,让国外最新的母乳喂养观念冲击着我国的传统观念。其中碰撞最为激烈的有以下几种,快来看看,你的母乳喂养观念升级了吗?

  升级1 

  旧观点:新生儿吃母乳之外也要喝水。

  新观点:母乳的渗透力与血浆相似,即使在热带或沙漠中母乳 喂养也不需要喂水。有不少人不知道母乳有这一特点,母乳足够的情况下还给宝宝喝水。殊不知,宝宝的胃容量有限,喝了水,势必影响吃奶,喝糖水会减少宝宝对母乳的需求,还容易腹胀。对于4个月之内的宝宝,只要吃母乳营养就足够了,不需要喂其他的东西。

  升级2 

  旧观点:母乳喂养会使妈妈乳房下垂、身材走样。

  新观点:给宝宝喂奶,不但不会使妈妈的乳房下垂,反而会由于喂奶的关系让乳房变大,如果能够配合适量的运动,乳房会比以前还漂亮。同时,由于亲自带宝宝,再加上乳汁的分泌,会大大增加体能的消耗,帮助妈妈尽快恢复体形。另外,通过宝宝的吸吮,使妈妈体内产生大量的催产素,增强子宫收缩,促进恶露的排出,有利于子宫的恢复。母乳喂养还可以大大降低乳腺癌和卵巢癌的发病率。

  升级3 

  旧观点:为了让宝宝睡得香,给宝宝在临睡前吃奶。

  新观点:睡前给宝宝喂奶是个错误的做法,对宝宝的健康不利。首先,容易造成宝宝乳牙龋齿,这是因为睡眠时唾液的分泌量对口腔清洗的功能原本就会减少,加上奶水长时间在口腔内发酵,会破坏乳齿的结构。其次,容易发生吸呛,当宝宝意识不清时,口腔肌肉的协助性不足,不能有效保护气管口,易使奶水渗入造成吸呛的危险。

  升级4 

  旧观点:初乳没营养,不喂给宝宝吃。

  新观点:初乳是产妇产后一周内分泌的乳汁,颜色淡黄、黏稠,它是宝宝出生一周内最佳的天然营养品。初乳中所含的脂肪、碳水化合物、无机盐与微量元素等营养素最适合宝宝一周内的需要,不仅容易消化吸收,且不增加肾脏的负荷。初乳中还含有丰富的免疫球蛋白及其他免疫因子、抗感染物质,其中免疫球蛋白A比成熟乳高8倍,并且在产后第一天含量最高、活性最强,因此初乳可使宝宝出生后即能获得口服免疫抗体及提高抗病能力,有利于宝宝的健康成长。有些妈妈不知道初乳的好处,认为初乳量少,且颜色不好,就弃之不用,这是错误的。

  升级5 

  旧观点:母乳6个月以后,就没什么营养了,应该给孩子断奶。

  新观点:正常情况下,新生儿从出生到六个月,完全依靠母乳喂养,就能够得到成长所需全部营养,不必添加任何辅助食品。六个月以后,婴儿成长所需养分,单纯依靠母乳已经不够,需要添加辅食。而且,六个月不是绝对的底线,有些早产儿或者过敏体质的婴儿,由于身体的原因,拒绝或不能辅食,完全依靠母乳喂养到八九个月甚至更长,也一样营养俱全,健壮成长。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证明母乳在任何阶段会失去营养价值。

  升级6 

  旧观点:母乳喂养要定时定量。

  新观点:母乳喂养过程中不要严格地限制喂奶的间隔时间,尤其在宝宝出生后的头几周。新生宝宝每次吃到的奶量不尽相同,因此有时宝宝吃奶后1小时就饿了,而有时宝宝间隔达3小时都似乎还不那么想吃。这些情况都是很自然的,而且每个宝宝都是独一无二的,食量也不尽相同,所以按所需哺乳为宜。只要宝宝想吃,就可以随时哺喂;如果妈妈奶涨到了,而宝宝肯吃,也可以喂,不要拘泥于是否到了“预定的时间”。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孩子吃坚硬食品可防牙畸形
下一篇文章:婴儿补钙别选钙粉 奶类最佳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