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健康提示 >> 四季保健 >> 春季保健 >> 浏览健康提示
春天慎吃“发”食品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春天是“百草发芽,百病发作”的季节,在饮食上,不宜食用“发”的食品。

  羊肉:对阴虚火旺者及热病、传染病患者来说,春季食用羊肉容易上火。因此,吃羊肉时必须搭配一些冬瓜、丝瓜等凉性食物。

  猪头肉:春季食用猪头肉有可能会诱发咳嗽、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偏头痛等旧病,还会出现头晕、胸闷、肢体及面目浮肿等症状。

  韭菜:体内阴虚有热或患疮疡、眼疾者,食用韭菜会加重病情,令人神昏目暗。

  香椿:曾患过荨麻疹、丹毒、湿疹、中风、惊风、痹症等疾病的人,食用香椿容易使旧病复发。

  竹笋:春季正是冬笋、春笋相继上市的时节,笋味鲜美,人多喜食。但它性寒,滑利耗气。常见食笋引起咳嗽,导致咯血、哮喘的复发。

  鸡肉:鸡能动风助肝火,引起肝木偏亢,导致迁、慢性肝炎及高血压等病的复发。 文/王修增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春季给宝宝巧“加”水
下一篇文章:春季时鲜蔬菜对不同体质的人有什么忌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